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道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货检监控系统配件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道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货检监控系统配件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铁道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A02: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生产厂授权的所属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有效代理授权文件)、经销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
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 www.gsxt.gov.cn )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 wenshu.court.gov.cn )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物资(设备)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 (3)投标人提供截图,(4) (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项目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谈判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2年8月5日8:00时起至2022年8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谈判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10900元、A02:88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谈判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等媒介上发布。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沈阳铁道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立项人:刘家南
立项人电话:13804075032
技术咨询人:宋丹阳
技术咨询人电话:18640329101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温经理
电话:024-62080843 17740085397(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604657377@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财务科长:024-62080700
发票联系人:024-62080701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联系人:024-62080702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 申请开票 。
采购货物明细表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分批供货,每批次按采购人要求7日内完成供货,地点:沈阳
交货条件及状态:包装完好,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