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已正式印发,并公布了郑州市矿产资源储量情况,同时指出,煤矿区对郑州市土地资源破坏非常严重,《规划》明确提出,从2016年起,3年内全市原则上停止新建煤矿等措施。
根据《规划》中的数据,目前,郑州市已发现各类矿产40余种,占全省已发现矿产种类的1/3左右,煤炭、耐火黏土、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玻璃用石英岩、天然油石、水泥配料用黄土等资源保有量占据全省首位。
《规划》指出,矿业开发造成了区内矿区地面塌陷、滑坡、泥石流等较严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受损土地资源36.39平方千米。
《规划》要求,到2020年,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70%。到2025年,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全面好转,实现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规划》同时要求,到2025年,矿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煤炭、铝工业两大支柱产业进一步发展,新型优质耐材、新型建材成为郑州市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记者了解到,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规划》从矿产资源开发种类和区域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在具体矿种开发方面,限制开采高硫、高灰煤,不再新建高硫高灰煤矿井;限制开采稀有特色名贵矿种密玉。禁止开采已有土壤覆盖层的古河道埋藏沙,禁止开挖耕地烧制实心砖瓦;严格控制产能过剩矿产开发。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新建煤矿项目。
《规划》要求,在郑州市划定禁止开采区。同时,还要求对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进行全面清理,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和保障矿业权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全面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