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资金向乡村倾斜,今年治理废弃矿山面积超5000亩,全力实施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就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作了部署。通知要求,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向乡村倾斜力度。各地在安排地质灾害资金项目时,同等威胁人数下,要优先补助实施乡村区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把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与美丽乡村建设、新增安全的建设用地、绿色治理等理念相结合,发挥治理项目最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各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县乡两级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督促逐一整改到位。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要按问题性质向执法、执纪或司法部门移交。通知要求,全力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2018年继续对靠近人口集中区或工业园区、交通便利的废弃矿山集中区域,实施一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省安排完成新增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面积5250亩。其中,福州市750亩、厦门市75亩、莆田市150亩、泉州市1350亩、漳州市1050亩、龙岩市750亩、三明市600亩、南平市150亩、宁德市375亩,完成投资2.625亿元;新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面积任务分解下达各设区市,并与设区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相结合。
各地应按《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实施方案》要求,实施与建设用地开发、旅游、养老疗养、养殖、种植等产业融合发展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通知强调,着力实施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中央已批复并补助福建省实施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到2020年,闽江流域相关县(市、区)要完成废弃矿山综合治理172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115处。有关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相关实施方案,抓紧指导、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在设区市确定具体补助项目时要积极争取,确保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