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布第二批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江西省工信委2012年7月21日发布《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第二批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的通知》。今年第二批稀土矿产品生产计划为4500吨,冶炼分离产品生产计划为4050吨(含上半年预留指标100吨)。通知要求:稀土是国家实行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不得无计划和超计划生产。江西省工信委下达的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为各企业生产的上限指标。各企业不得使用已列入禁止或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工艺,须达到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各单位根据制定的相关管理责任制度,落实责任,逐月对计划执行情况、冶炼分离企业收购矿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对无计划、超计划生产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要追查矿产品来源,对违法收购和销售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江西省有色金属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