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生活生产安全为目标,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意见》提出,要实施地质灾害区域管控战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治理工程,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保障,创新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湖南将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体系并加快指挥系统信息化建设,构建国土资源部门纵向互通,与气象、防汛、应急、安监、防灾减灾委等部门横向互联的指挥联动机制。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办公室负责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应急处置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针对全省山地丘陵地区居民切坡建房形成地质灾害隐患的普遍现象,湖南要求建立居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制度,县乡人民政府在审批村民建房用地时,要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严格控制切坡建房。确因选址困难需切坡的,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坡体防护,确保建房安全。对已经形成切坡、可能存在潜在地质灾害风险的建房户,县乡人民政府在督促指导建房户落实防护措施的同时,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民自主观测的网格化管理,加强切坡建房风险管控。
同时,湖南省将推动修订《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完善《湖南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出台《湖南省工程建设活动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办法》,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规范化、制度化,明确风险评估、风险防范和责任追究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法制保障。
《意见》还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意见》提出了湖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通过实施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能力建设五大工程,全省建成100个以上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开展5000处以上重要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初步建成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到2025年,通过推进区域管控、预警预报、搬迁治理、制度建设、管理创新五大举措,基本消除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全面建成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升,实现灾有所控、居有所安、人地和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