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稀土行业准入作用的思考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2012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稀土行业准入条件》和《稀土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并自10月份起开展稀土企业准入审核工作。截止2012年底,已公告三批共35家符合准入条件的稀土企业名单,其中矿山企业2家,冶炼分离企业26家,金属冶炼企业8家。开展企业准入工作推动了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准入是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的客观需要长期以来,国家对稀土行业实行了项目审批、核准的行政管理政策,对促进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也存在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建设的情况。目前,稀土冶炼分离项目中,绝大多数未经国家审批自行建设,造成现有产能超过实际需求4倍多的情况。近年,国外对我国稀土行业一些管理制度提出质疑。特别是去年3月份,美欧日等国就我国稀土出口限制措施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后,我国的稀土出口配额、关税等管理措施面临国际规则的严峻挑战。《稀土行业准入条件》从符合行业发展需要的角度出发,明确提出了企业准入的最低门槛,并细化成具体指标要求,且审核工作全过程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阳光操作,得到在华外资企业的好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国际市场通行规则,改变了以往主要依靠行政措施进行行业管理的局面,创新了行业管理手段。有利于提升企业环保、安全和技术水平目前,全国稀土矿山开采、冶炼分离和金属冶炼企业约有150家,企业技术、工艺、装备及环境保护水平等参差不齐。《稀土行业准入条件》,对企业生产规模、工艺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不符合任一条规定的均不能准入。准入工作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环保、安全设施投入,提升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对于无法达到准入条件的企业则用市场规则淘汰出局。目前,稀土行业已投入5亿多元进行环保设施改造;一大批企业重新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完善了相关设施,稀土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上了新台阶,企业职工的权益也得到了有效落实。有利于促进稀土行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目前,稀土行业集中度不高,尤其是南方离子型稀土多以小企业为主,生产规模普遍偏低,生产工艺落后,企业数量多,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通过开展稀土行业准入工作,促使未通过准入的企业,抓紧与中铝公司、中国五矿、包钢稀土、广晟有色、赣州稀土矿业等重点企业开展合作,推动了大型稀土企业集团组建工作进程,逐步提高集约化水平。还有一些企业加快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向下游深加工方面发展,促进了稀土行业的转型升级。有利于落实国家稀土政策措施稀土行业准入条件对企业生产规模、能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履行社会责任等做了明确规定,达不到其中规定,不能准入。实施稀土行业准入过程中,有关企业对照规定进行了检查,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内容进行了整改。例如,很多企业完善了职业病和卫生防护方面的设施,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工业、环保、安全等部门加强工作配合,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全面审核。行业准入工作不仅促进了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政策,也加强了政府部门间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共同促进行业发展。综上所述,有关部门将及时总结行业准入工作中的问题,完善相关措施,更加有力地推动准入工作,并将把行业准入与企业信用、市场融资、政策支持等各项政策相结合,有力地推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