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为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确保实现碳达峰目标,打牢碳中和工作基础,四川将实施十大重点行动。
到2030年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方案》分“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阶段,明确了碳达峰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1.5%左右,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38亿千瓦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3.5%左右,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68亿千瓦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以上,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四川将实施十大重点行动
围绕建设世界级优质清洁能源基地,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提出,要科学有序开发水电,“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分别新增水电装机容量2500万千瓦、1300万千瓦左右,以水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体系更加巩固。
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约10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2200万千瓦。到2030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左右。
要加大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快建设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重点实施川中安岳气田、川东北普光和元坝气田、川西气田、川南页岩气田滚动开发等项目。到2025年,天然气(页岩气)年产量达到630亿立方米;到2030年,天然气(页岩气)年产量达到850亿立方米。
围绕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强化责任落实和评价考核。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惩罚性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推进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省级碳排放监测服务平台,共享共用能源数据。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纵向直报系统全省“一张网”建设。
聚焦构建现代工业体系,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清洁能源优势,聚力发展清洁能源、晶硅光伏、动力电池、钒钛、存储等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支持宜宾建设“动力电池之都”、遂宁建设“锂电之都”,成都建设“绿氢之都”,打造德阳“世界级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乐山“中国绿色硅谷”。
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实施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要合理确定城市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方案》提出,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完善配电网及电力接入设施,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
加快交通强省建设,实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方案》提出,要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及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同时,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加快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积极建设城际充(换)电网络。到2025年,实现快充站(换电站)覆盖80%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50%的公路客运枢纽站。到2030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全覆盖,民用运输机场内车辆装备等全面实现电动化。
聚焦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方案》提出,要以节约资源能源、减少废物和碳排放、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为目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开展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所有具备条件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主要资源产出率、资源综合利用率大幅上升。
加快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
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实施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强长江干支流、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等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和退化林修复。加快推进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川西北沙化土地治理、川西高原退化湿地恢复等工程。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1%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21亿立方米。
此外,《方案》还提出推动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围绕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坚持全省“一盘棋”思维,实施市(州)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等。
除了以上将开展的重点行动外,《方案》还提出将加强对外合作。依托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加快“一带一路”投资绿色合作转型,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绿色能源、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建、绿色金融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扩大新能源技术和产品出口。
同时,《方案》还提出了政策保障措施。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和特点,完善地区、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统一管理全省碳排放相关数据。以及将全面落实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等税费优惠政策。支持成都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天府新区开展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等。
链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